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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继续用这四种方式避个税,下一个重点稽查对象就是你!

若继续用这四种方式避个税,下一个重点稽查对象就是你!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8-03-15 | 浏览 : 44


 

为了逃避每个月都要交的社保、公积金、个税各种费用,种类繁多的避税方法应运而生。但普瑞鑫国际在此不得不提醒一下各位:继续用这4种方式避个税,下一个重点稽查对象就是你

 

一、各种发票乱入账

 

很多企业都有过这样的操作:报销时,会计为了省事,不管三七二十一,各种发票通通计入福利费、差旅费等,但如果长期这样操作,肯定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

 

之前就有爆料过一家互联网公司的油费超过物流公司了,这个不管谁查都觉得不正常,你说,不查你,查谁?

 

二、故意不用银行发工资

 

此类现象一般存在于一些工地、小型企业,但往往这些企业老板却不以为然,觉得这没什么,甚至振振有词道:“我以前也是这样操作的,怎么没事?”我只能说,那是你运气好,但不代表能永远蒙混过去。

 

举例说明

 

现在税局判定一家企业是否存在异常,都是直接采用软件抓取功能,系统自动预警。据权威机关统计:16年金税三期主动给税局推送的风险企业达600多万家,税务人员根据推送出来的企业检查就达500多万家并接受了惩罚,准确率超90%;这个准确率到现在18年,系统升级,更新换代,技术是不是更高超了呢?所以,再这样违规操作下去,总有一天是要栽的!

 

三、虚设员工代发工资

 

工资太高,虚设员工代发工资,这也是很多企业惯用伎俩。到底这样操作是否靠谱?请回答:是否有考勤?是否有社保?如果没有,你觉得这样做靠谱吗?万一哪天被稽查了怎么办?

 

 

四、法人和公司账户频繁资金往来,风险增大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虽然有权查询个人和企业银行账户,但是程序和掌握的信息有限,执法力度往往打折扣。但是从2018年开始,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到时候,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

 

 

举例说明

 

201811日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地税部门的管理对象从以单位纳税人为主向单位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并重转变,按照收入和资产分为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纳税人和一般自然人纳税人。

 

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完善自然人税收共治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其中最主要的合作就属于税务和银行的合作了,这个震慑作用和征管效果可能大幅提高!虽然这个只是广东省的条例,但是在总局层面和其他兄弟省份地税机关都已经着手了。